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05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和科技惠民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2〕911号)文件要求,2013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战略性创新产品。
战略性创新产品是指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战略价值、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具有显著作用、对行业技术进步具有重大影响,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优势的重大创新产品。
(二)重点新产品。
重点新产品是指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在国内首次(或首批)开发成功,并开始有市场销售或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技术水平高、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新产品。
二、支持领域
详细领域请查询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见《2013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和《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支持领域(2013)》。
三、不支持范围
1、食品、保健品、饮料、烟、酒类产品;
2、化妆品、日用化工、一般纺织品、服装、家具、家电等日用产品;
3、用进口零部件(包括散件)组装的产品;
4、单纯为军工配套的产品;
5、传统手工艺品;
6、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
7、动、植物品种资源;
8、高能耗、污染环境的产品。
四、申报单位
凡在我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申报。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
3、附件材料(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
(2)经审计的企业2011年度财务报表(每页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3)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
(4)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5)特殊行业许可证;
(6)质量技术监督***构备案的产品企业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认可证明;或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7)权威***构检测(验)报告;
(8)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最近两年内的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
(9)用户意见报告(不少于两份)等其他证明材料。
六、工作要求
1、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不予受理。
2、不得重复申报。
(1)申报单位本年度只允许申报一项新产品计划项目,并且战略性创新产品和重点新产品两类只能选择其一;
(2)已列入新产品计划的同一产品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若型号不同,则须提供新的授权专利及其说明、附图和权利要求书等内容,以证明其有重大改进和创新,方可申报。
3、产品名称及型号填写要规范。名称尽量不出现英文词组或缩写,不得使用系列产品、研究开发、产业化等词语,确属系列产品必须注明型号,采用“型号+产品名称”或“产品名称+型号”(特殊行业除外)的书写格式。
七、申报流程
1、注册:申请单位需要登陆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注册,具体注册及审核过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并按照有关要求将相关审核资料以特快专递寄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科技部信息中心收到资料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位注册信息的审核。
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2、录入:在线填写《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上传《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确认无误后提交至省科技厅;
3、报送材料:用A4纸打印在线填写的《项目申报表》、《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内容必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按项目申报清单所列顺序排放书面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请勿装订,采用燕尾夹固定。项目申报表加盖企业公章。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于10月26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8份报市科技局计划科。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科技局计划科 郭力强
联系电话:63910358
邮 箱:lykjjjhk@163.com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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