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动态

涧西区政府关于孵化器发展相关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4-12-09

一、支持范围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洛阳大学科技园、卓阳耀滨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容威电子商务大厦等专业园区或专业孵化器内,并在涧西区内纳税,无环境污染或经处理后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或机构:
符合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各项要求的科技型企业;
符合条件的高校学生创业企业;
从事高新技术研发的各类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机构;
从事信息技术、电子商务、工业设计、智能制造、软件开发、文化创意、高端教育培训等产业的企业;
为园区或孵化器项目提供投资、担保、贷款的金融机构;
园区或孵化器的管理机构(园区或孵化器经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或授牌)。
二、财税政策
1、区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园区和孵化器内企业的高新技术项目、重大产业化项目、新产品开发、成果转化项目、技术改造等项目。
2、对获得省级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孵化器给予50-100万的奖励。
3、对新注册入驻园区或孵化器内企业,从开业之日起连续3年,其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中区级留成部分,按现行财政体制,等额奖励给企业,从第4年至第5年,分别按80%、50%的比例进行奖励。
4、鼓励园区、孵化器聚集优质企业,园区内企业年度区级财政贡献总和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万元)的,每年将该园区上年度区级财政贡献的5%用于奖励其管理机构。
5、鼓励专业园区、孵化器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共建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每引进一所国家985或211工程高校入园共建研发机构,区政府给予专项经费100万元资助。
6、对园区内的企业开展关键或共性技术研究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给予资金支持。
7、入园机构研制的自主创新产品和技术服务项目,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8、区财政给予专业园区、孵化器不低于100万元的种子资金,支持园区内技术创新项目和科技型初创企业。
三、投融资政策
1、鼓励境内外创业资本在园区或孵化器设立风险投资机构。对引入的创投基金,区政府给予政策引导和一定资金配比,支持园区技术创新项目和创业型企业。
2、鼓励园区、孵化器内企业通过股份期权、技术管理以及其他智力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四、其他政策
1、对园区、孵化器管理机构进行房租补贴,第一年给予100%的租金补贴,第二年至第三年分别给予80%、50%的租金补贴。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仅限孵化场地)。
2、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带原创性技术成果入园孵化并具有重大社会经济效益预期的项目,区政府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特殊的优惠政策。
3、园区和孵化器实行封闭式管理、开放式运行、企业化运作,园内各项事务由园区或孵化器公司统一管理。
洛阳国大学家科技园二维码

扫一扫 关注微信公众号

招商热线:0379-63002555
0379-63002666
客服热线:400-0379-666
物业热线:0379-80860361
  • 洛阳市新联会
  • 洛阳市侨联
  • IASP国际科技园协会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13-2020 洛阳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豫ICP备12008035号-1

豫公网安备 41030502000584号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龙裕路洛阳国家大学科技园 联系电话:0379-63002555 63002666 传真:0379-63002177

技术支持:中原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