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洛阳市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05
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技术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积极构建科技人才支撑体系,按照市政府《洛阳市八大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2012-2015)》的总体部署,我局决定开展洛阳市创新型科技人才(团队)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标
2013年,选拔30名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300名创新型科技杰出人才和300个科技创新团队。
二、遴选条件
(一)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遴选条件
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近5年获国家科技奖励、河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项目前3名完成人;
2. 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学科和省院士工作站主要技术骨干
3. 获得省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优秀青年科技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拔尖人才等科技人才。
(二)创新型科技杰出人才遴选条件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近5年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或市科技进步一等奖项目前3名完成人;
2. 市级重点实验室或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高校省级以上重点学科主要学术技术负责人;
3. 获得市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优秀青年科技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拔尖人才等科技人才。
(三)科技创新团队遴选条件
科技创新团队所依托的单位可以是单一***构或多家***构之间的有***组合,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创新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学术技术带头人在创新团队中核心凝聚作用强;团队核心成员一般应在5人以上,三分之二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以中青年科技人才为主体;
2. 创新团队应具有稳定的研发方向和较高的创新水平,具有明确的阶段性自主知识产权和标志性创新成果目标,以及实现产业化的计划;
3. 创新团队所依托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科研环境,一般应建有市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和科研平台。
三、遴选程序及要求
1. 申请者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公示、审批等评审程序后,认定为“洛阳市创新型科技人才(团队)”,录入“洛阳市创新型科技人才库”备案。
2. 申请创新型科技人才填报《创新型科技人才申报书》,其中,申请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需在《申报书》后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科技创新团队填报《洛阳市科技创新团队申报书》。
3. 《申报书》纸质材料(1式3份)及电子文档,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对外合作科。
4. 国际组织认定的技术专家、国家各部委评定的科技人才和“百人计划”引进人才、中原学者等科技专家,只需填报《创新型科技人才申报书》,经审核、公示后,作为洛阳市申报院士后备人选,直接进入“洛阳市创新型科技人才库”备案。
四、受理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13年3月26日—5月15日
受理地点:洛阳市新区政府大楼729房间
联 系 人:冯志昌 吕继东
联系电话:63926667
电子信箱:kjjwsk@sina.com
附件:1.洛阳市创新型科技人才申报书
2.洛阳市科技创新团队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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