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河南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19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河南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培育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壮大高新技术企业伍,根据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筛选2013年河南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的通知》(豫高企【2013】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我市企业申报2013年河南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在洛阳市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主营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3、企业在近2至3年内有望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形成1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5%以上;
5、企业财务管理规范,有能力设立研究开发费用辅助账;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具有较好的成长性。(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二、申报资料
1、《河南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申请书》(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4、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明细表;
5、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6、企业创新能力和经营实力证明材料(如:专利授权证书或受理通知书、奖励证书、用户报告、生产批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立项证明等其它证明材料)。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向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报送书面申请材料、《河南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备案汇总表》及电子版;
2、审查: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同级财政、国税、地税部门组成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工作县(市、区)协调机构,按照《河南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确认,填写《河南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申报审核表》,并加盖公章。
3、上报: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将审核通过的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一份)、《河南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申报审核表》(一式一份)、《河南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备案汇总表》(电子版)于2013年3月25日前报市科技局。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 董伟锋 电话:63910360
电子信箱:lykjjgxk@163.com
地 址:洛阳市政府大楼729房间
市财政局税政科电话:63259375
市国税局所得税科电话:63345051
市地税局所得税科电话:65258860
报送地址:洛阳市政府大楼729房间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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