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企业没有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结果一连串麻烦接踵而至:银行转账被拒绝、淘宝店铺被强制关闭、股东出镜受到限制、政协委员资格被取消......企业年报是什么?企业年报有多重要?企业年报如何进行?3月9日下午,在洛阳国家大学科技园多功能厅,洛阳市工商局、洛阳市社保局、洛阳市统计局及涧西工商分局年报相关负责人,为园区内外200多家企业进行了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培训。

活动现场,洛阳市工商局涧西分局领导介绍了企业年报公示意义及不年报的后果,洛阳市社保局、洛阳市统计局、洛阳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就年报社保、统计、工商等相关内容进行讲解,并针对现场企业的提问进行答疑。现场座无虚席,反响异常热烈。
企业信息公示制度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简称为“一条例五规章” “一条例五规章”的核心内容就是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
1、企业信息公示制度
2、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3、经营异常名录与严重失信违法企业名单制度
4、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制度
5、部门联动响应机制
企业信息公示都有啥?
1、公示的主体:各类企业、工商部门、其他政府部门
2、公示内容
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和其他应当自行公示的信息。
政府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
目前,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公示系统并投入使用,网址:gsxt.haaic.gov.cn;初步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什么是企业年报公示
1、年报时间:
不论企业、个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时间都是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2、年报公示的方式: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3、年报内容
(1)基本信息: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2)存续状态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出资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8)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
(9)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私营企业年报中的“企业控股情况”固定为“私营企业”)、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
企业年报公示都有啥?
企业其他自行公示信息有6项内容: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3、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5、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6、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企业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应当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什么是企业经营异常?
企业有4种情况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未依照《条例》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2、未在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3、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4、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企业严重失信违法
1、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
2、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
3、组织策划传销的,或者因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4、因直销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5、因不正当竞争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6、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7、因发布虚假广告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或者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人身伤害的或者其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8、因商标侵权行为五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9、被决定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的;
1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
经营异常与严重失信后果
1、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
2、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
4、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企业年报流程
一、注册联络员
首次报送年报的市场主体应先注册联络员。
二、登录填报
三、填报须知
1、本报告书仅限企业每年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时使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
2、年度报告内容应真实反映企业存续经营实际情况,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3、企业发现其年度报告内容不准确的,应于报告当年的6月30日前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公示。6月30日后,年度报告的更正功能关闭。
4、本报告书所有信息项均为必填项,如果该项内容确无信息,请填写“无”。
5、企业填报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存续状态、网址、网站信息均为报送时的信息,其余信息为所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信息。
6、本报告书填报中涉及到金额信息项的以万元为单位,可保留小数点后六位。
7、股东(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与报告年度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
8、每一个股东(发起人)的出资信息只需填报一条,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出资额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累计数额,其中外商投资企业认缴和实缴出资额的币种与注册资本一致;认缴和实缴出资时间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最后一次认缴和实缴时间,出资方式可以多选。
9、企业资产状况信息,应当是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中的期末数;纳税总额为企业全年实缴各类税金的总和。
10、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外担保、从业人数、社保缴费信息为非强制性公示的事项,可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其中,对外担保信息可以选择某条具体信息是否向社会公示。